年产3.5万吨净水剂(工业用氯化亚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时间:2020-07-20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联鑫板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净水剂(工业用氯化亚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1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与规模:企业拟投资350万元在现有厂区酸洗车间东侧、废盐酸储罐间北侧场地硬化水泥地面上布置反应釜、成品储罐及配套设施,建设1条废酸综合利用生产线,以含铁废酸(企业现有项目产生)、氧化亚铁为主要原料,建成投产后,达到年产3.5万吨净水剂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1,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表一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预测结果表明,技改项目实施后,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2、废水

技改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通过截污管网排入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由于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环评主要对项目废水与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的衔接情况进行分析,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仅作简要分析。(1)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达标性分析根据废水治理措施分析,技改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小,污染物浓度不高,经过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可以达标纳入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能达到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冲击。根据分析技改项目废水进入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站在时间和空间上完全可行。因此,本项目废水纳入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完全可行。(2)项目废水排放对附近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外排,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3、噪声

项目实施后,企业只要做到本环评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其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由厂区平面布置图来看,本项目厂区较大,噪声源强所在车间均布置在厂区中西部,与厂区外均有绿化隔声设施,因此该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措施处理后厂界可以达标。从拟建厂区的位置来看,本项目地处工业区,评价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点。因此,总体来讲本项目建设运行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种类较少,包括反应釜过滤废渣、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反应釜过滤废渣属于危险废物,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理;废包装袋可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所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废料库,固废应及时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周围环境基本能维持现状。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表二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浙江联鑫板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净水剂(工业用氯化亚铁)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该项目生产工艺简单,产生的污染物较少,同时利用企业现有产生的危废废酸洗液为主要原料,能有效减少企业现有工业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是符合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的节能环保项目;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预测分析结果也表明,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720~2020731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0731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查阅环评报告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联鑫板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11

联系人:郉银垒                                  联系电话:1895815568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175号联锦大厦A1601

联系人:刘文琦                                  联系电话:0571-85785049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宁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3-878030650573-87803102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联鑫板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二十